见义勇为不应以形象论英雄
2024-12-08 05:45:30

  1月2日,见义江苏无锡。形象雄王先生在钓鱼时发现有人落水并急忙呼救,论英一名红发纹身男子闻讯脱下衣服跳入水中将人救起,见义还叮嘱落水者赶紧换衣服。形象雄王先生称,论英不能以外表给人下定义。见义

  在寒冬腊月跳入水中救人者只因是形象雄一位红发纹身男子,竟然引起争议,论英有人指责这样的见义外表形象不符合“英雄形象”。这实在有点荒谬。形象雄

  不可否认,论英按照不少人的见义价值观评价标准,纹身往往被打上不良人员的形象雄标签。近年来,论英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不仅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不染发,而且我国已经在立法层面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,国家队运动员出场比赛需对身上的纹身进行遮挡等等。按照这个逻辑和标准,这位红发纹身者确实不符合一直以来对英雄的“伟光正”形象要求。

  但是,“伟光正”的英雄形象本就是一种文学形象,现实中基本上没有所谓十全十美的英雄形象,大多英雄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,他们有缺点,我们应当包容英雄的缺点和不完美。最重要的是,红发纹身的外表,无伤跳入水中救人这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见义勇为精神内核,不能因为外表形象就否定见义勇为的英雄之举,这是基本常识。

  从法律角度说,只要跳进水中救人符合见义勇为的相关认定标准,那么就属于见义勇为行为,救人者就是见义勇为的英雄,这与其外表形象是否良善无关。因为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见义勇为者必须是一副“伟光正”的英雄形象。换言之,即便跳进水中救人的人是违法犯罪分子,同样属于见义勇为行为,都值得我们尊重。

  从道德层面讲,诚然见义勇为者没有“高大上”“伟光正”的“英雄形象”,但他身上的见义勇为精神值得我们学习,值得在全社会弘扬,这是跳进水中救人行为的精神内核。

  事实上,英雄的衡量标准同样不能以貌取人。一个人是不是英雄,关键要看有没有英雄壮举。纹身不宜提倡,但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必须获得点赞。(何勇)

(作者:企业文化)